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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业培训的性质任务招生对象及学制

2018-08-27 16:03:20      点击:

    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随着生产建设的发展,需要的技术工人日益增多,专门培养技术工人的技工学校也大批建立和发展起来。国家劳动总局在1979年2月20日颁发《技工学校工作条例(试行)》,对技工学校的性质任务、招生对象、学制以及学校规模和专业设置、办学条件等都做了具体规定。在中国,对在莒县中式烹调师职工人的技术培训也十分重视,采用的具体方法有:组织技术训练班、开办业余学校、推广电视教育和函授教育、定期举办技术讲座或召开技术经验交流会等。

       对工程技术人员、经营管理人员和各级领导干部,也通过中等专业学校、高等院校和各种形式的训练班,进行定期轮训,使之尽可能地掌握领导现代化建设所必要的专门知识和技能。《劳动法》,1995年1月1日实施。《劳动法》在总则规定,国家采取各种措施,促进劳动就业,发展职业教育,劳动者提高职业技能。同时,专设第八章职业培训,规定了国家、各级人民政府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发展职业培训的具体责任。